2016年12月5日下午,宁波市首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颁奖典礼在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市委副书记余红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万亚伟,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施孝国,副市长林静国,市政协副主席陈安平参加此次颁奖典礼。此次十佳典型案例的评选活动由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共同组织,以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吕甲木律师所撰写的《同行企业应遵守商德合法竞争——记中源公司、中晟公司与畅想公司互诉对方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评选为十佳典型案例。其他获奖者来自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旅游局、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
吕甲木律师在颁奖典礼上说到: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正常的,也是应该鼓励的。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拓展市场份额,但同时,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同于一般的个人道德和社会品德,企业应当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欺骗、不误导消费者,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应当尊重同行,不诋毁同行,也不过分地吹捧自己,不使用“最高”、“最好”、“唯一”等最高级的形容词来渲染自己;第三、企业应当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来拓展市场份额,而不应通过傍名牌、损毁他人的商誉、搭便车等不劳而获的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竞争,也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