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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对吕甲木律师代理打赢与飞利浦侵犯专利官司的报道

时间:2011-12-06 11:12:31 阅读

我市一专利权人扳倒飞利浦公司
世界小家电行业巨头被判侵权并赔偿80万元

本报讯(记者董小军)我市一发明专利权人在与全球小家电行业巨头飞利浦公司的发明专利纠纷诉讼中胜出,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作出的判决认定,飞利浦公司侵权事实成立,赔偿80万元。这是我市发明专利权人为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勇敢叫板国际跨国公司获得的一大胜利。

敖谦平是鄞州萨雷斯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拥有10多项专利。2001年10月31日,他研究的“安全插座”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2005年8月,敖谦平曾授权深圳市和宏实业有限公司使用这项发明。2009年以后,和宏公司成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代理商,为其生产、销售各种飞利浦品牌的产品。

去年7月,敖谦平发现三款以“PHILIPS”(“飞利浦”英文名)为商标的安全插座使用了他的发明专利。同年年底,他向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飞利浦公司、和宏公司赔偿人民币100万元。

市中院经审理确认,涉案产品所标示的商标、厂商名称、条形码等证明,制造商为飞利浦公司,是和宏公司接受飞利浦公司品牌授权后,由其子公司实际生产。根据我国专利法,没有专利权人的许可,专利的被许可人不得将该专利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本案中,飞利浦公司未获得敖谦平的许可,通过和宏公司定牌生产这种产品,侵犯了敖谦平的专利权;和宏公司将该专利产品交由子公司生产,并以“PHILIPS”为商标也构成侵权。据此,市中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80万元。

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常务理事吕甲木律师昨天表示,一些跨国企业通过与国内已获得某种专利许可的企业“合作”进行“定牌加工”的方法,利用、侵占国内的重要技术成果,并获得巨大利益。此案的胜诉意义重大,将有效防止一些跨国企业利用各种非正常手段,坐享中国知识产权成果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