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甲木律师受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专利审判标准座谈会
2013年10月12日下午,吕甲木律师受邀参加了在北京东交民巷最高人民法院会议室召开的关于专利审判问题的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邀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各选派七名熟悉专利侵权诉讼业务、具有相当专利侵权诉讼经验的专利律师和专利代理人参加本次座谈会座谈会。经过层层筛选,吕甲木律师被选定为浙江省唯一代表。
座谈会由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相关负责人主持,该庭的10多名法官列席了会议。吕甲木律师就封闭式权利要求的解释、外观设计近似性的判断、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现有技术的认定标准、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溯及力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并建议在专利审判中也要强调诚实信用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专利法保护的是真正对科技进步、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所贡献的发明创造,对于那些2009年9月30日之前将国外已经公开使用的技术、设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根据当时的专利法获得授权的“垃圾专利”在2009年10月1日新专利法实施后应适用现有技术抗辩不能给予保护,对于故意将现有技术、设计申请为专利并以此向他人索赔的“专利螳螂”应认定为虚假诉讼予以严厉打击。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领导认真听取的吕甲木律师的意见并做了书面记录,对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遇到的台风、洪涝灾害表示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