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宁波市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调解员的通知
各位律师: 为加快完善以知识产权为重点的创新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省高级法院和省知识产权局确定我市先行先试启动建设“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该平台由宁波市中级法院和宁波市知识产权局主导,报市委市政府批准,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宁波大学、宁波市律师协会、宁波市贸促会、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部门共建。为提高第三方平台中宁波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案件质量,特向律师界选任调解员。调解员是指没有刑事犯罪行为,具有相关学历、资历、知识、经验,熟悉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实务,调解能力强、经验丰富,能客观中立地对案件争议事实作出判断,并能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司法公益活动志愿者,调解员负有向社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调解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诚实信用、认真勤勉、注重效率; (二)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声誉良好,执业5年以上并有丰富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 (三)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从事调解工作; (四)年龄不满65周岁,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或者为中心工作所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有意向报名的律师,请填好表格后于2015年2月25日17点之前发到吕甲木的邮箱(85761704@qq.com),详见网站www.nblaw.cn。最终入围的调解员名单由宁波市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择优聘任。
宁波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宁波市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调解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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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宁波市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调解员的通知
时间:2016-02-23 09:02:21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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