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以知识产权为重点的创新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省高级法院和省知识产权局确定我市先行先试启动建设“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该平台由宁波市中级法院和宁波市知识产权局主导,报市委市政府批准,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宁波大学、宁波市律师协会、宁波市贸促会、中国(宁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部门共建。12月8日,宁波市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召开第二次筹备会议。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明、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应向健,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处处长严明潮,宁波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章军、知识产权庭庭长朱代红、副庭长马洪、宋妍,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甦,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宁波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张光宏、立案处处长黄震宇、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处长陈建兴、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立华、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吕甲木,以及市文广局、版权保护协会、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等单位代表约3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应向健和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甦共同主持,研究进一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建设运行机制等事宜。
会上,宁波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章军、知识产权庭庭长朱代红首先就我市知识产权第三方平台总体筹备和诉调对接机制情况作简要介绍。朱庭长结合初步拟定的《宁波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对诉调对接中心机构设置、工作流程、督查机制等进行系统梳理,并就调解员的选任和管理、调解员应遵循的守则等进行详细说明。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院长郭强提出通过“事前探路、事中预警、事后参谋”三大路径构建起顺畅的平台运用转化机制,结合该院现有的平台和创新资源优势,着力做好专利预警服务、专利检索分析及特色数据库定制服务、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及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工作,为平台运用转化机制的持续运转提供中坚支撑力量。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徐立华提出,依托各相关单位的平台资源优势,积极推进跨部门的行政执法协作,努力构建起相对完善的平台快速维权机制。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结合宁波大学法学院在学术资源方面的优势提出成立“宁波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以宁波大学法学院、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市知识产权局为基本依托,联合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机构和部门,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实务研讨、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和法律咨询等活动。省高院应向健副庭长本着开放、公益、务实的态度对方案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认为平台必须要确定由市领导作为总召集人,一定要吸收律师参加,特别是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精英律师参加,而且必须相信律师,尊重律师,相信律师会处理好利益冲突问题,律师从事知识产权公益事务也是律师履行律师法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的体现。
会上,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处处长严明潮对平台总体方案表示肯定,并提出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打造平台的“升级版”,适当增加人民调解、电子商务领域维权等方面内容,充实整体方案。市仲裁委张光宏主任提出,第三方平台的构建对营造宁波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重要意义,市仲裁委愿意为平台的运转提供全方位服务,着力推动在市知识产权服务基地挂牌成立“宁波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王斌、省知识产权法学会会长李永明先后就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改进意见。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会长刘春田对宁波市构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的创新做法和方向表示肯定,他提出,要严格区分诉讼和调解的界限,最大程度发挥好第三方平台的作用,同时要不断健全现有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将公益性调解机制融入到现有的法制体系中来的举措和做法,为平台的持续运转提供坚实的动力。
市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供稿